各二级团组织:
为增强我校学生的学术底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科研实践能力,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浓厚的学术氛围,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西南大学第三届“含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2年4月至2012年11月
二、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 勤奋学习 锐意创新 迎接挑战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的竞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办、校办、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等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设立竞赛评审委员会,聘请学术上有较深造诣的专家组成。各学院成立相应的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学院的预赛和作品的培育、选拔工作。
四、竞赛的基本方式
1.凡我校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只能参加科技发明制作、创业计划设计、应用艺术三类。
2.申报参赛作品须是2011年7月至竞赛结束前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以及曾获省、市级以上各类奖励成果作品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参赛作品分为个人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作品60%以上的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作者均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应申报集体作品。跨院系合作的作品按第一作者所在院系申报。学校鼓励申报集体作品。
4.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创业计划设计、应用艺术五类。
5.每个学院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低于5件,不超过10件。
6.参赛作品须经作者个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五、评审奖励
1.评审方式
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为基本标准,由各学院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评后上报,学校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作品的资格和形式审查,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作品等次。获奖作品将优先推荐参加重庆市及全国竞赛。
2.奖励方式
参赛的作品,按所属类别进行评审,各设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同时学校将评选校级优秀组织奖,并给予一定奖励。获奖作品经推荐参加重庆市及全国竞赛获奖的按西校(2006)349号和西校(2006)406号文件执行奖励。
六、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4月至6月)
1.学校下发竞赛通知等相关文件,正式启动竞赛;
2.各学院成立相应的院级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在学生中开展充分的宣传发
动工作,组织学生领取申报书样本(校团委网页上下载),对学生申报参赛事宜进行指导。
(二)学院初评阶段(2012年9月至10月下旬)
1.各学院于9月收集竞赛作品;
2.各学院于10月举办本院的竞赛活动,择优推出本院参赛作品,并于10月下旬向学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三)评审阶段(2012年11月)
1.11月上旬学校竞赛办公室完成参赛作品的资格及形式审查;
2.11月评审委员会完成作品评审;
3.11月底举行参赛作品展览、洽谈、问辩活动。
七、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
“含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我校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是学校建设优良学风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采取具体措施,在学生中广泛动员,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竞赛的群众基础。要结合本学院实际搞好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含弘杯”的统一品牌,使其产生更为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2.做好组织领导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竞赛的组织工作,一般应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院的实施办法或相应政策,为学生开展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持。要把竞赛作为培养学生科技尖端人才的重要平台,成为人才的选拔的重要渠道。要选派专业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校级竞赛,并做好积极参加重庆市和全国竞赛的准备工作。
二Ο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1、西南大学第三届“含弘杯”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西南大学“含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3、西南大学“含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4、西南大学“含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附件下载请到:http://gqt.swu.edu.cn/new//bencandy.php?fid=84&id=4622